社会科学处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学校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2.负责制定学校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的科研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负责学校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科研工作年度预算编报、年度目标综合测算、分解下达、实施督导、目标责任管理与绩效考核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4.负责学校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的策划培育、组织申报、执行实施、结题验收等全过程管理工作。
5.负责学校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各级各类科研奖励的申报和各类成果的认定、鉴定及管理工作。
6.负责学校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各级各类科研机构、基地、实验室及智库等重点平台的培育、申报与管理工作。
7.负责学校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科研创新团队及归口管理人才的培育、申报与管理工作。
8.负责学校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科研诚信建设工作,对科研失信行为进行查处。
9.负责学校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科研工作的保密管理工作。
10.负责学校社科联日常工作和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的学术交流活动等工作。
11.做好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履行职能监督职责。
12.完成学校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积极配合校内其他单位(部门)完成相关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