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文化和科技融合,推动文化建设数智化赋能、信息化转型,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根据《文化和旅游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办科教函〔2026〕137号)要求,省文化和旅游厅决定开展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本项目重点支持面向文化事业、文化产业和旅游业需求的共性关键技术研发,支持通用人工智能、多模态大模型、空间计算、扩展现实、智能体验装备、新型显示、绿色低碳等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的研发和应用示范,支持面向低空旅游、沉浸式交互、数字内容智能生产等新消费、新业态、新模式的技术集成创新。推荐项目应立足文化和旅游高质量发展需要,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求,科技含量高、创新性强、预期应用前景广阔、影响力大、示范引领效果好。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中国大陆境内登记注册的企事业法人,注册时间为2025年1月1日前,具备较强的科研组织能力,运行管理较规范。申报单位只能通过1个推荐单位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
(二)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1971年1月1日后出生,须有中级以上职称或硕士以上学位,每年用于项目的工作时间不得少于3个月,同一年度只能申报1个项目。项目负责人应为申报单位(不含合作单位)在职人员。
(三)申报项目应明确项目目标、主要内容、组织实施思路及工作进度安排,科学设置考核指标。项目实施周期为1—2年。
(四)申报项目应具有前期工作基础,已完成可行性研究。不支持已完成项目。
(五)申报项目须有自筹配套资金,配套资金与资助资金之比不低于1:1。
(六)鼓励“产学研用”各类主体联合申报,联合申报须有联合申报协议,并加盖单位公章。
(七)鼓励企业发挥科技创新主体作用,在同等条件下,企业牵头申报项目优先。
三、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把关,对所在单位和项目负责人相关资质进行审查,并对所推荐项目的真实性、合法性等负责。
(二)省文化和旅游厅按照工作程序对申报项目进行评审,择优向文化和旅游部推荐。
(三)文化和旅游部在受理推荐后,组织形式审查和评审,择优遴选后委托实施,根据项目质量和体量等情况给予5万元或10万元支持。
四、申报方式
纸质材料:请申报人认真阅读《2026年度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实施方案》,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申报书》(一式二份),单位填写《国家文化和旅游科技创新研发项目推荐汇总表》(一式一份)。
电子版材料:《申报书》《汇总表》(均需可编辑版本及含公章的扫描版本)、《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
请申报人自行提前申请用印,以学院为单位汇总,于2026年4月29日前将纸质版材料报送至社会科学处项目科(北辰楼905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rwskxm@chd.edu.cn(邮件名称标注为“单位+26文旅科创研发项目”),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张子轲,联系电话:61105226。
社会科学处
2026年4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