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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开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2026年重大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社科处发布时间:2026-03-31浏览次数:10

校属各单位及相关科研人员: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部署要求,持续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政策理论研究,现面向社会开展2026年重大课题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正确认识和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要求,围绕课题主要研究内容,坚持目标导向和问题导向,突出改革思维和系统思维,形成具有政治站位、理论深度与实践价值,兼具前瞻性与可操作性的研究成果,为推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智力支持。

二、研究题目及主要内容

13个题目,详见附件《课题指南》,请在本指南确定的研究题目中选题申报(请勿自拟题目)

三、课题管理

(一)人社部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后,组成专家评审组对通过初审的申报材料进行立项评审,择优遴选,印发立项通知并组织签订项目任务书。

(二)人社部对课题进展进行跟踪管理,组织开展中期调度,必要时对课题予以中止、撤销和调整。组成专家评审组对课题研究成果进行验收评审,评审结果以书面方式通知课题申报单位和课题负责人。

(三)课题负责人要立足课题研究目标,组成一个结构精干、人员固定的课题组,成员一经确定无特殊情况不做调整。

(四)课题组要严格遵守科研保密规定,对研究过程中获取的涉密或不宜公开的敏感内容,不得泄露、传播或用作其他途径。

(五)课题组开展研究要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充分开展书面调研、案头调研,实地调研应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力戒形式主义,尽量减少对调研对象的影响。

(六)申报单位须加强对申报工作的组织指导,严格审核申报资格、前期研究成果的真实性等,并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七)所有课题完成时间均为签订项目任务书一年内,特殊情况需要延期的需报人社部同意。

四、成果要求

(一)课题最终成果为2万字左右的研究报告及2000字左右的成果摘要,要求政治立场坚定,主题鲜明,论点突出,论述有据,政策建议具有针对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体现理论价值和实践指导意义。

(二)人社部拥有课题研究成果的处置权,课题研究成果如公开发表、出版、报送等,需征得人社部同意,并在显著位置注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和课题名称等信息。

五、经费管理

(一)人社部对课题提供经费支持,其中“落实投资于人要求,健全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研究”、“中国劳动科学自主知识体系基本架构研究”每项课题不超过30万元,其余课题每项不超过20万元,均分两次拨付至课题承担单位银行账户,签订项目任务书后拨付70%,课题通过结项验收后拨付30%。各承担单位可视情配套资金支持课题研究。

(二)课题承担单位负责经费使用的监督管理,课题负责人应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经费,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并对课题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

六、申报要求

(一)申报条件:申报单位原则上应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型研究机构等,并具有完成课题所需的人力和物力条件。课题负责人应当在相关研究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具有副高级以上(含)职称,主持并完成过至少一项部(省)级课题。一人限申报一项课题,同一研究内容不得多头申报。已承担人社部重大课题且尚未结项的,相应课题负责人不能申报本次课题。

(二)申报方式:

纸质材料:申报人按要求填写《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重大课题申报书》,一式五份,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请申报人自行提前办理用印事宜加盖长安大学科研专用章;学院汇总表(盖章)。

电子版材料:《申报书》(word格式)、汇总表(excel格式)和《承诺书》(签章完整扫描版)。

请于2026年4月14日前报送至社会科学处(北辰楼905室),电子版材料发至邮箱rwskxm@chd.edu.cn(邮件名称标注为“单位+26人社部重大课题”),逾期不再受理。

(三)以项目负责人所在单位集中申报,不受理个人申报。

联系人:张子轲,联系电话:61105226。

社会科学处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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